在性骚扰事件中,该被追责的是侵犯他人权利者,而非受害人。经过不少热点话题的公共讨论后,社会对此早有共识。将性骚扰简单归因于女生穿着、举止“有问题”,恐怕不只是措辞不当,更是搞错了问题的重点。
事实上,只要符合公序良俗,就不应拿着放大镜对女性的穿着过度指摘,用“花枝招展”“举止风骚”等充满主观意味的言辞进行道德评判,更不能借此为“伸出黑手”者开脱。
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中,涉事学校和老师不仅没有引导学生认识到“受害者有罪论”的逻辑漏洞,反倒继续植入这种“有毒”的偏见,显然背离了教...
山东东平多名女生称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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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 admin | 136次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