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城市交通管理也不断完善,根据以人为本,保护弱者的原则,国外普片要求机动车礼让行人,近年来我国也跟上了这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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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自2017年4月以来,各地大力开展了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整治行动。对于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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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重申一下:
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人行灯为绿灯时,车辆应当让行人先行;行人不按人行灯指示通行,机动车按行车灯指示通行,机动车不属于“未礼让斑马线”。
未有信号灯控制的路段,只要有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进入了你行驶方向的这一侧机动车道,左边越过道路中心线,右边越过机非隔离线,你都应该停下来礼让。
很多人有疑问,
车辆怎样才算做到礼让斑马线呢?
对此,交警部门做出了专业的解读↓↓↓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两年过去了,这项规定到底效果如何?
礼让行人本意是好的礼让行人该不该取消,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人理应受到保护礼让行人该不该取消,但这条规定在国内似乎有点变质了。有些人似着规定在马路上横行霸道,甚至有人拿“弱势群体”当做武器,进行诈骗钱财的行为,也就是常说的碰瓷。就像钉子户、街头小贩一样,“弱势群体”在国内就是肆无忌惮的代名词,一旦套上了“弱势群体”的标签就可以肆意妄为,其实“弱势群体”才是这个国家的最强者。
也有不少人觉得条例都是给司机制定的,对行人和非机动车没有半点约束。而且界定不够清晰,对于行人横穿机动车道、行人闯红灯、碰瓷等等,一样拿他们没办法。相信不少多车主都遇到过,明明行人道是红灯,但却有行人要横穿马路,后边一堆车辆就因为这一个行人堵着,这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如果这个时候直接向前驶过去,即使是绿灯也有可能会被拍到不礼让行人,又会给罚款,所以很多车主显得很无奈。
因此,在此前曾有消息传出,礼让行人这一项的交规可能取消或者更改的时候,绝大部分的车主都表示很赞同的。但是后来这消息的也没有消息了,礼让行人的交规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执行着。
说在最后
说到底,其实礼让行人我个人是支持的,但具体如何执行、如何处罚是个难题。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驾驶者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前提应该是行人不阻碍机动车正常通行吧!但实际有很多情况是条文不能清晰界定的,法律不可能给每种情况作行为指引,终究还是要依靠个人约束。其实大家都用同理心的话,事情就不会那么复杂,当你过马路的时候,多想想驾驶者;当你是司机的时候,多想想行人。其实社会制度不止是依靠法律监管,还有很多行为道德的约定轴承。当然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看来国内的社会秩序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在这期间就考验各位城市管理者,如何制定法规才能确保相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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