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李易峰被浪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起诉一案将于近日开庭

    3年前 | admin | 269次围观

    红星资本局5月6日消息,演员李易峰被浪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起诉一案将于近日开庭。

    此前,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集团”)、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针织”)起诉李易峰、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室(以下简称“李易峰工作室”)及亿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圣传媒”)一案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受理,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据悉,该案将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9时开庭。

    根据官网信息,浪莎集团成立于1995年,旗下拥有宏光针织、立芙纺织、浪莎房地产等多家分公司以及浪莎股份(600137.sh)、安徽浪莎两家子公司。

    5月6日,浪莎股份回应红星资本局称,提起诉讼的是浪莎集团公司和关联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涉及袜子的相关业务,与内衣业务无关。红星资本局拨打浪莎集团电话李易峰工作室被起诉,至截稿时无人回应。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浪莎集团与李易峰的纠纷开始于2020年。

    2020年10月14日,李易峰工作室发表声明称,发现部分天猫店铺多个“浪莎”品牌商品描述界面中使用了李易峰先生的肖像图片。李易峰先生与“浪莎”品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亦非“浪莎”品牌代言人。工作室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要求相关主体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21年6月,李易峰起诉浪莎集团、浪莎针织、衢州瑞必嘉商贸有限公司案件第一次开庭,案由为“人格权纠纷”,第三方为亿圣传媒及其法定代表人林战升。天眼查信息显示,该案此前发布了3次开庭公告,但尚未有判决结果公开。

    如今,李易峰被浪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反诉侵权。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这两起案件的亿圣传媒,此前曾出现在多起相似的案件中。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演员刘涛曾起诉浙江港莎针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莎公司)侵权,当时刘涛提供的一份授权书照片,内容为“同意亿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甲方)旗下:浙江港莎针织品有限公司,品牌:港莎注册号20468777产品使用《建党伟业》剧照,主演刘涛之剧照用于品牌的商业广告宣传推广”。据刘涛称,已有判决【(2019)粤0106民初41580号】证实,亿圣传媒未取得刘涛的授权。

    此外,据公开报道,2020年9月,亿圣传媒被义乌某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义乌这家公司与亿圣传媒签订了广告合同李易峰工作室被起诉,由亿圣传媒提供赵丽颖的肖像图进行宣传。但在使用过程中,这家公司遭到赵丽颖方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这起案件以亿圣传媒败诉告终。法院审理认为,亿圣传媒并未取得相关明星的授权,擅自将明星肖像照片授权给原告使用,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已构成违约。

    李易峰工作室被起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