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7日下午3点,本案庭前会议于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将于28日上午正式开庭。被害人父亲称申请将赔偿从15万降至10万,要求判嫌疑人洪峤死刑。去年7月,南京21岁大学生李倩月被男友洪峤骗至云南杀害,事后男友还陪同被害人父母一起报警寻找,这种人灭绝人性,毫无善良可言,毫无反悔之意,在残害自己的女朋友后还假装帮忙她父母一起寻找,让女孩的父母得知真相后更加心痛不已。
李胜透露,庭前会议中自己提出申请,希望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金额从15万降至10万。“我们希望通过申请表明态度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嫌犯不认罪,要求洪峤死刑,而不是为了钱或者博眼球。”李胜称,洪某及其他三位犯罪嫌疑人通过视频方式参与了庭前会议,洪某还是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此前已经报道过,2020年7月9日,李胜21岁的独生女儿李某月离开南京居住的小区后失联。据李胜说,妻子和女儿每天都要发微信,但从10日开始,无论是微信还是电话,都无法再联系上她。“我们就慌了。”2020年7月12日,夫妻俩赶到南京,先联系了女儿的男友洪峤,后到女儿此前就读的学校,请班主任和同学帮忙寻找。次日,洪峤带李胜前往苹果手机店,试图给李某月的手机定位,后不了了之。下午两人又到南京公安局栖霞分局马群派出所报案。7月17日晚,李胜接到南京警方通知,女儿已于失踪那日晚上到了西双版纳。“她妈妈知道消息后就崩溃了。”李胜透露,得知消息后,自己和3个朋友一起到云南寻找女儿,后勐海警方向他提供线索,他得知李某月于7月9号晚上9点40分左右到了位于边境的兴海检查站。
2020年8月4日,勐海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7月18日,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的协查通报:李某月从江苏南京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经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某(洪峤)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24岁)、张某(21岁)、曹某(20岁)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通报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曹某在南京合谋,张某、曹某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人性之恶,有时难以想象。我真的不敢相信同为大学生,都是读那么多年书的天之骄子,李某月的男友洪某怎么会忍心残害自己的女朋友,能有什么深仇大恨吗?就算感情不和,移情别恋,那就祝福各自安好,找到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就好了,这感情分分合合不是人之常情嘛,何必下如此杀手呢?爱而不得是很正常的现象,每个人都有爱别人的权利,不要因为爱而不得而去亲手毁灭。洪某这个如此丧尽天良之人,实在可恨,让人无法原谅,女孩的父亲要求判死刑也是人之常情,不管从道义上还是法理上我们都应该支持的。
如果洪某拒不认罪,只会增加自己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当然,即便他认罪,死刑也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因为他实在是罪大恶极,主观动机恶劣,不是简单的过失,也没有悔过的表现,审讯的时候他居然还在笑。这个案件社会影响巨大,后果极其恶劣,应该对杀人者依法严惩。至于洪某之外的其他三人,被洪某蒙骗不是脱罪的理由,作为有正常认知能力的成年人,应该有自己的判断,也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应该认定是同伙。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这三人有预谋的进行合伙谋杀,符合犯罪集团的性质,十分恶劣,应该重判!对老百姓而言,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没啥好说的。
家属赔偿降减只为了判凶手死刑,人都没了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嫌犯不认罪,钱拿到对父母都没意义了,真的是天都塌了。一大家子,可能从来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为了替女儿求个公道,来来回回折腾那么多次,依旧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多么悲哀而惨痛的事啊,女孩的父母和亲人肯定为了这件事而疲于奔波,夜不能寐,希望他们能保重身体,这样女儿在天之灵才能安息。
女孩可能万万都没想到过自己会被男友残害,说到底,爱情就是一个人的自我价值在别人身上的反映,洪某人性的扭曲才铸成大错。奉劝大家,一定要理性恋爱,如果发现对方不理性,建议及时远离,并寻求父母和老师同学的帮助,不要因为恋爱而丢了自己的宝贵生命。我们都处在社会里,我们都追求公平公正,只有大家都遵守规则,互相礼让,和谐共处,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发展,我们的生活才能幸福安康,我们的未来才能一片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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