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1月28日,“大理灭门案”时隔多年,在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8日中午12时40分许,当年因此案入狱并失去自由24年的张满的辩护人发布消息称,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张满无罪,判决书将于5日内送达。28日下午,张满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期盼着春节前可以收到判决书,稍后他会考虑申请国家赔偿。
1989年12月14日晚,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七里桥乡下兑村发生一起惨案,该村村民王某科一家四口在家中被害。事发五年,此案一直没有侦破,直到1994年12月20日,时任下兑村村主任的张满因涉嫌该案件被警方带走调查。
1997年3月26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满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两年后,1999年9月14日大理灭门案被告喊冤28年后判无罪,云南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此后22年,张满一直在申诉,他在服刑期间曾两次获得减刑。2011年9月14日,张满因身患多种疾病,获准保外就医、监外执行。2018年3月19日,时年72岁的张满服刑期满。
2019年10月2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高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建议该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张满故意杀人案。云南省高院发现该案符合再审立案的条件,决定提交该院审判委员会处理。2021年12月13日,张满收到来自云南省高院的再审决定书。
2022年1月28日,该案时隔多年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8日中午12时40分许,张满的辩护人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仲若辛律师发消息称,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张满无罪,五日内送达判决书。
28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张满,“我已经回到家里了,来了很多人,都是来祝贺我的。”张满说,法院通知他判决书将于5日内送达,他希望在春节前可以收到判决书。另外,法院工作人员也给他讲解了申请国家赔偿的相关事宜,张满表示,稍后他将申请国家赔偿。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作出错误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二审生效判决的云南省高院系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其应当按照2021年的国家赔偿标准对张满进行赔偿。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021年的赔偿标准是每日373.10元。如错误判决致张满精神损害的大理灭门案被告喊冤28年后判无罪,云南省高院还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张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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