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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让宰客心里有底成为监管的“良药”(图)

    2年前 | admin | 195次围观

    物价局投诉价格虚高_虫草价格虚高_北海同行斥责4个菜1500元:价格虚高

    春节长假,大多数景区迎来了一个气氛祥和、游客云集的假期,但也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传来。

    广西北海,一女子称在出租车司机推荐的饭店吃了4个菜后,花了1500元。回去后对这几个菜上网查看了一下,结果发现附近的饭店消费都是100元上下。在三亚,也有游客反映,六只皮皮虾就要700多元;500元的海鲜,还要收400元的加工费;1斤多的石斑鱼要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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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宰客行为都不能说新鲜了,海鲜市场里短斤少两,八两称出一斤的分量;消费端有价格欺诈,故意混淆计量单位的概念,让游客防不胜防,比较典型的是前些年的青岛大虾,明明是38元一份,弄成38元一只。

    应该说有关法律法规相当健全,监管办法手段也非常有针对性,基本上不会留下监管空白,可为什么类似事件仍然时有耳闻呢?而且其中不乏三亚和北海这样的老面孔。

    欺诈都是有迹可循的,利用信息不对称,利用消费者麻痹大意,利用消费者不懂等弱点。其实只要做好防范工作,大多数欺诈行为就不会发生。比如市场里一定得有公平秤,置于显眼位置,方便消费者称重。一个公平秤加市场监管足以让多数商贩不敢轻举妄动。如果是大型市场最好有交易价格适时公开,让购买者心里有底。

    价格不公示的现象一定得杜绝,公示方式必须规范。计量单位一定得明确统一北海同行斥责4个菜1500元:价格虚高,不能一会斤一会公斤,一会又变成颗或者个了。

    当然,前提是这些预防措施能真正落到实处,这离不开监管部门的监管督查,一些市场上存在的缺斤短两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纵容的结果,甚至有蛇鼠一窝的现象存在。监管者睁只眼闭只眼,商贩还有什么不敢的?一个地方若是宰客现象频发,背后一定有监管失职的问题。

    如此,简单地追究商户责任是不够的,还需要追究监管失职的责任。

    宰客事件每发生一起就要查处一起,严办一起。对付黑手得下狠手,不能和稀泥,这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在震慑无良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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