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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

    2年前 | admin | 173次围观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1月30日,银川保时捷中心回复媒体:“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目前已与首单用户达成协议,具体协议内容暂不方便透露。其他下单用户客服正在陆续沟通当中,争取给用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王先生告诉记者,2月2日,银川保时捷中心又联系他保时捷首单买家发声,传达了三点内容。“第一点是向我表达了歉意;第二点是计划送我一个上海保时捷VIP赛道的体验,机票住宿来回全包;第三点,如果我仍想买这款车,他们会向上级申请出一个优惠的方案,至于优惠多少目前还不知道。”王先生表示,因为保时捷暂时还没有提出购车的方案,需要等方案提出后再做是否达成协议的回复。

    对于这种“乌龙订单”,记者致电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吕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491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网购合同在买受人选择相应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即成立。由此可知,商家通过网络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促销信息,内容具体确定,体现了只要买家按活动规则下单付款商家即可发货的意思表示保时捷首单买家发声,该类促销信息应当构成网购合同的要约。而买家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加入购物车,并且按照平台要求提交订单的,就构成网购合同的承诺。当交易服务界面显示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即告成立,界面显示“提交订单成功”的时间就是网购合同的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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