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某公司领导因在群内多次辱骂下属致其抑郁,被该市东城区法院判决: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医疗与精神损失费。(4月10日杭州之声)
众人拾柴火焰高,要不辱使命,推进事业持续发展,肩负重责的领导理应胸怀宽广,善待下属,激发其担当、作为的信心与决心;然该公司领导却反其倒而行之,因一点小误会,就多次在群辱骂下属,并致其抑郁。
在群内辱骂下属,看似“逞口舌之快”,不过是一种发泄不良情绪之方法;事实上不仅侵犯了被骂者人格尊严,令其身心受伤害,更可能影响员工情绪,削弱其干事积极性,从而制约事业发展。
无独有偶。现实中,包括公司在内的个别领导,凭借着手中的权力,打着强化管理的旗号,为树立个人权威,面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等,稍有不满意,便出口成脏,公然用恶毒的语言,辱骂自己的下属或员工,制造紧张空气。
究其原因,虽是其“权迷心窃”,面对最终的决定权,面对恭维与服从,迷失了方向,自持本领高强,目中无下属,瞧不起下属,没能摆正自己的位置,未能认识到在事业发展中员工的巨大的作用,从而目中无人,任性妄为。
冷静思之,这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错将“辱骂下属”当作从严管理,当作了一种管理方式,没有认识到辱骂下属,也是一种侵权与违法行为;归根到底还是缺乏必要的学习,在观念未能与时俱进。
现代社会,领导与下属,虽然分工不同,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依法治国背景下,法律是保护下属的最佳武器,面对“被领导在群内多次辱骂及造成的伤害”,该员工没有“一忍了之”辱骂下属致其抑郁,而是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走上依法维权之路。
因被辱骂提起诉讼,不仅法律受理了,而更还判了。此案不仅展示了了法律威严,诠释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还用事实说了话:辱骂他人绝非小事,法律不会袖手旁观,骂人者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痛定思痛,面对已敲响之警钟辱骂下属致其抑郁,愿那些依然还心生糊涂,口无遮拦的骂人者,从中汲取教育,及时改正不良习气,切实加强自我修养,及时补短板,回归领导应有之正途,与骂人之恶习挥手道别。
领导群内辱骂下属致抑郁被判,用铁的事实传递出了“辱骂下属违法”之鲜明信号,为骂人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在依法治国背景下,愿类似法治课再多上些。
(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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