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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年少,正是花蕾含苞待放阶段,本应该是最美丽、最无暇的年纪,也应该是充满愉悦的回忆和向往的时光。但对长期工作在刑事法律战线的检察官来言,不免会了解一些负面而又真实的东西,有些孩子的童年、少年可能没有那么美好,他们每天都会生活在噩梦中,而这些孩子们到底经受了什么,寻常人不会接触到,更不会想到……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加害者以权威、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未成年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此类性关系的活动包括:猥亵、乱伦、强暴、性交易、媒介卖淫等等。
7月份以来,莱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已经受理了四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每一起案例都有让检察官内心动容的地方,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说不出的心酸与无奈。
那么,到底如何避免孩子受到不法侵害,让他们健康成长?学校、家长、社会、包括孩子自己又该注意些什么?一起来听听检察官是怎么说的吧。
案例一
在这个案件中,筱筱母亲因为自己的悲悯之心而枉顾案件事实,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自己的孩子。对于筱筱来说,被性侵已经使她的身心遭受重创,而母亲对犯罪嫌疑人的放纵,无疑给她造成了二次伤害。
家庭是孩子的依靠,当孩子遭受侵害后家庭应当第一时间给予心理安慰、心理疏导,而不是将孩子推向更黑暗的角落。司法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没有家庭教育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很难开展,只有家长积极配合,才能真正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案例二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被性侵后暖暖既没有报警也没有告诉家长未成年人性侵维权难,给了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的机会。除了她本人法律意识淡薄外,更重要的是家庭关怀的缺失。如果暖暖生活在完整的家庭里,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现如今,单亲儿童、留守儿童数量不在少数,这些孩子多处于无家长看护状态,性侵犯既容易得手又不易被发现,使得犯罪嫌疑人有了可乘之机。所以作为父母应当给孩子多一些关心和陪伴,承担起应负的责任。
对于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远离性侵害,我们希望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
首先未成年人性侵维权难,学校要强化性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将性教育知识和预防性侵害纳入教学内容,创建常态化、专业化的教育模式,提高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其次,家长要负起监管职责,家长不仅要照顾好孩子的生活起居,还要提高防范意识,平时多向孩子普及自救小知识以及遭遇侵害时反抗的小技巧,同时在孩子遭受侵害多倾听,了解事实真相,给予孩子支持与安慰。再者相关部门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对网吧、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要从严治理,督促经营者规范运作,严格遵守“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一原则,对不符合经营标准的娱乐场所及时取缔。
最后,作为未成年人应当做好自我防卫,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遭受侵害后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告诉家长,这样才能及时有效打击犯罪行为,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案件的发生。
(注: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文字|王荣、张首婷
图文|张首婷
来源|莱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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