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18日讯(记者胡诚勇)10月15日,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派出所一辆警车经过一处十字路口时,与一辆三轮车相撞,导致车上三名老人摔伤。针对此事,有村民投诉称:事发后,车上民警带着伤者不上医院而是先去补车胎。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海口市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今日,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纪检监察室公布了对此事件的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10月15日11时50分左右,海口秀英区西秀派出所接到分局指挥室指令:“有人在西秀镇荣山村盗窃摩托车并持刀行凶”。由于警情紧急,当天一名民警立即带领一名协警,驾驶警车赶往处置。
警车行至一红绿灯处,与一辆载客三轮摩托车发生相撞,致三轮车上的一男两女摔倒在公路上。事发后,民警当即将伤者扶上警车。由于伤者自己要求把其送到长流卫生院接受治疗,而不选择距离现场500米处的西秀卫生院,所以民警只能应伤者的要求,准备将伤者送往长流卫生院。
不料,在启动警车后,民警才发现警车的右后轮被撞破裂。要强行开走,实在困难,正好离现场不到20米左右有一个路边补胎店,民警想看看能否用最快的时间,将车的备胎换上。在得到否定答复后,民警不顾警车轮胎损坏,最终强行将伤者送到就近的西秀卫生院警车与3车相撞,接受紧急包扎治疗。同时警车与3车相撞,民警一边联系120急救车,一边与交警部门联系处理此事。
随后,三名受伤者被赶至的120急救车送往海口市人民医院。经检查,三名伤者均为皮外伤、挫擦伤及软组织挫伤,由于伤势较轻,医院没有收治伤者住院治疗。伤者的医药费全由西秀派出所方面垫付。
此外,交警部门接警赶到现场调查此次事故后,认定此事故损害后果较轻,遂要求双方自行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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