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1999] 309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重庆大学主编的《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其中 3.0.3,4.0.3,4.0.4,4.0.7,4.0.8,5.0.5,6·0.2为强制性条文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编号为 JCJ 134—2001,自 2001 年 10 月1 日起施行。 1、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改善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热环境,提高采暖和空调的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夏热冬冷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 1.0.3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和暖通空调设计必须采取节能措施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在保证室内热环境的前提下,将采暖和空调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1.0.4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建筑物耗冷量指标 index of cool loss of building 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要由空调设备提供的冷量。 2.0.2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index Of heat loss Of building按照冬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要由采暖设备提供的热量。 2.0.3 空调年耗电量 annual cool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 2.0.4 采暖年耗电量 annual heat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按照冬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
1年前 | admin | 132次围观
相关阅读
12540文章数
0评论数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