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舅舅私自处置孤女百万遗产”的消息引起了关注。孤女的父母遇害,她成了孤儿,由舅舅陈某成为监护人。然而,陈某私自使用了孤女的百万遗产。
幸运的是,检察机关为孤女提供司法援助和支持,经过三年的努力,为孤女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但是舅舅提起上诉,案件二审还在审理中。
那么,这件事究竟是怎么回事?
2020年,一对中年夫妇在南京遭到入室抢劫,死亡并且有800元被抢走。他们15岁的女儿小玲成为了孤儿,她的舅舅陈某成为了她的监护人,并领取了相关的补助和救助金。但是,在检察院回访时,他们发现小玲不知道每月有民政部发放的2200元孤儿救助金。同时,当问及是否有遗产时,小玲表示她并不知道自己父母的遗产情况,都由陈某处理。
据调查,陈某在执行监护职责期间,利用小玲幼稚无知的情况,骗走了小玲父母以小玲名义购买的一套房产孤女遗产遭舅舅处置,通过过户和抵押行为,获得了103万元的款项。
为了避免小玲的财产继续被侵害,小玲想要更换监护人。但是,小玲的祖母患上了癌症,身体虚弱,需要长期治疗,无法更换监护人,也没有更合适的人选。因此,小玲只能等到成年后提起民事诉讼。2023年,小玲成年后,江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和汤某共同返还房屋价值130万元。但汤某不服,提起了上诉。目前孤女遗产遭舅舅处置,二审正在审理中。
小玲很幸运,因为有负责任的检察机关持续关注,才能维护她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没有被关注到的未成年子女,该怎么办呢?
除了上述父母被害的案例,离婚家庭也存在类似的风险。如果孩子尚未成年,其中一方的父母去世,孩子继承的财产份额将由监护人代为管理。然而,监护人并非孩子的亲生父母,因此可能存在监护人侵占大笔遗产的风险,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无法得到足够的保障。
即使等孩子成年,监护人已花光遗产,子女也只能走上漫长的诉讼之路,而生活费用又应由谁支付呢?
因此,为避免监护人的风险,我们可以使用保险金信托来延续对孩子的爱。
例如,可以先签署增额终身寿险,然后设立保险金信托。根据投保人(委托人)的意愿,可以灵活设计受益人领取信托的方式。
在孩子离婚时,保险金信托也属于孩子婚前个人财产,隔离孩子的婚姻风险,避免财富外流。
除了这些优点,利用增额终身寿险进行财富传承时,也无需担心失去控制权。被保险人拥有指定和更改受益人和受益比例的权限。如果某个孩子不孝顺,在信托生效之前可以随时更改。
金钱可以考验人性,而贫穷则更加无法承受考验。我曾经考虑过,如果我在女儿未成年之前去世,我会将她托付给肝胆相照的好友,对自己的亲人真的没有任何信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