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8日从权威渠道处获悉姐弟坠亡案被告翻供,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即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将在5月11日(本周四)上午9点30分公开开庭宣判。
今年4月6日,重庆市高院开庭审理张波、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上诉一案。一审时,重庆市五中院判处两被告人死刑。二审庭审过程中,张波、叶诚尘均翻供。
两个被害小孩的外婆告诉记者,她希望二审能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
2020年11月2日,家住重庆南岸区锦江华府的张波将2岁的女儿雪雪(化名)、1岁儿子洋洋(化名)从15楼的家中摔下楼,致2名孩子死亡。南岸警方侦查发现,这起故意杀人案的嫌疑人除张波外,还有其女友叶诚尘。
重庆市五中院2021年12月28日一审判决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人提出上诉。
4月6日,重庆市高院开庭审理该上诉案。参加该案二审的旁听人员此前告诉记者,二审庭审中,张波、叶诚尘当庭翻供。张波表示孩子坠楼系意外,不是他摔下去的。叶诚尘则表示,警方恢复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的杀害两个小孩的共谋内容,只是两人冲动的商讨,并没有想去实施,并称自己有精神疾病。“对于他们的翻供及辩护人的辩解,出庭检察官通过一组组证据、视频资料予以回应。”
此前报道:
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
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4月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一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人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张波、叶诚尘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2021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于2021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波在与被告人叶诚尘共谋后,并在叶诚尘的逼迫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将张波的两名亲生子女杀害,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姐弟坠亡案被告翻供,两名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和出庭检察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波、叶诚尘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害人的亲属、被告人的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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